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825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2 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38.5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2,234.86 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303.64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5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华铭智能
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
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钢股份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0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公告《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19年
12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办理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
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及
理财收益)共计79,218,942.27元分别转入自有资金的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性